继股票市场(即主板市场)之后,创业板市场(即二板市场)的设立在我国已是大势所趋。目前,人们在创业板市场设立的目的、定位、运作等诸多问题上多已达成共识,但在创业板的主要支持对象上,各方面尚有不同的认识。日前在京出席由湘财证券等单位联合召开的“资本市场论坛”第三次会议上,与会者认为,创业板是为成长型中小企业设立的,并非为一切中小企业服务;其主要支持对象应是成长型的民营中小企业而不是国有中小企业为主。
与会者认为,设立创业板的主要目的,不在于有多少家企业将成为上市公司,而在于由此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投资热情,有力推动我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推进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从我国目前的资金供给结构来看,创业投资的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民间。在这种条件下,如果创业板的支持对象以国有中小企业为主,就将严重抑制民间投资,从而抑制创业投资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股市不是“救济院”,投资者的资金不是财政资金,而是“辛苦钱”,不能用于国企解困。中央再三强调,国企改革应实行“抓大放小”的原则,对国有中小企业“以放为主”。因此,与会者认为,将创业板设定为“支持国有中小企业”的市场,是不符合中央精神的。